許多民眾開車時會開大燈,但往往連霧燈也一起開了起來而不自知!苗栗一名汽車駕駛人被開了一張「不依規定使用燈光」的交通罰單,照片PO網後網友痛罵警方搶錢,但還是有眼尖的網友發現當事人有開霧燈,原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,大白天開燈沒事,但如果沒雨沒霧時開霧燈,可罰一千兩百元以上、三千六百元以下的罰款。(彭清仁報導)
苗栗苑裡鎮一名李姓民眾,接到一張「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」交通罰單,當下PO網討論,也批評表示,該罰的不罰,還提醒鄉親們開車不要亂開燈以免被罰!也有不少網友呼應,痛批政府搶錢。不過有眼尖的網友則是發現,PO文中照片的車燈,不但大燈是開的,就連霧燈也是開著,這名網友搬出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的規則,白天開大燈OK,但如果開霧燈就違規。
苗栗縣警局交通隊指出,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109條第4款規定:「非遇雨、霧時,不得使用霧燈。」另外,依第42條規定:「汽車駕駛人,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,處新臺幣1200以上、3600以下罰鍰。」交通隊也強調,為了交通安全,目前正在倡導白天也開大燈,但由於霧燈聚焦照射是兩側,會車時有影響對向來車之虞,而且現在新車很多有安置後霧燈,這對後車也容易造成刺眼不舒服,呼籲駕駛人白天開車,若非遇雨、霧時,依規定不要使用霧燈。